2007年11月4日星期日

狀門岳不群--李柱銘

(圖片來源:http://www.martinlee.org.hk/chi/about/about.html)

偉仔部《色戒》,令張愛玲的小說鹹魚翻生,更令「漢奸」一詞成為城中熱話。今趟我都想講一個所謂「漢奸」,不過唔係吳三桂、胡蘭成或汪精衛,而係近日報紙賣到行的李柱銘,佢係唔係漢奸就見仁見智,我亦無興趣評論,我要講嘅,係佢前傳,呢樣嘢就比較鮮為人知。

要講李御用,就一定要講佢過氣契爺及師父(我偶像)老余。老余係當年全港第一個華人檢控官,只用咗一年時間就响英國考完Bar Exam兼大狀牌,前無古人。余生1953年執業個陣,全港只得11個大狀,其中更只有兩個係華人,老余係one of them。老余喺佢本自傳The Seventh Child and the Law (中譯《與法有緣》)講明一生最尊敬係李彥和少將。這位李少將本為國民黨抗日名將,育有三子,其中一名就是李御用。李氏在抗日後與家人輾轉到港定居,惜生活潦倒,老余為報恩情,便介紹李少將往華仁書院教中文,而對李的子女(包括李御用)老余亦非常照顧,例如李御用少年在港大修讀英國文學時,學費亦由老余支付。

以下係老余親口向我提及嘅故事:

當年做狀無依家收入咁多,那時佢其中一名女兒是長期病患者,要俾醫藥費,又要俾學費,搞到連個仔想食大餐食芒果都唔得。點知條馬丁唔生性,掛住媾女,唔温書,差點畢唔到業,要阿老余搽住面慒膏,去求個鬼佬院長格外開恩。講真老余當年話晒都係大律師,高級知識份子,Oxonian,院長梗會俾吓面。之後老余又話,當馬丁同李夫人上去佢chambers解釋點解搞成咁時,李夫人可能覺得自己個仔浪費人家一番心血,老余又覺得自己愧對李少將,未能盡力栽培佢個仔,一老一少都雙擁垂淚,老余係專打刑事的名狀,對位殺人犯都不改容,搞到佢老淚縱橫,可知佢有幾痛心,真有點恨鐵不成鋼。後來馬丁去中學教咗幾年英文,儲了點錢就去英國讀法律。

到學成歸來,馬丁順理成章拜入老余門下學師,唔使審,老余梗係傾囊相授,老余當年譽滿全城,門生眾多,包括現任終審法官陳兆愷,高院法官任懿君,Susan Kwan,香港首任女裁判官Marjorie Chui等,但豈知馬丁原來係反骨仔一名。話說70年代有單官司,老余對馬丁,雙方拖拉多時,馬丁走去同老余傾,睇下可唔可以個closing submission(結案陳詞)做快點,等個客唔使俾咁多律師費,慳番一兩日錢,老余見契仔叫到,就懵懵吓應承,唔使一個下午就做完佢part closing,點知輪到馬丁,佢條契弟竟同個官講有好多嘢未ready好,慢條斯理咁講,終於餘下時間(通常係2:30pm to 5:00pm/4:00pm)梗係講唔晒,被迫押後。最後,馬丁講多左成日兼有更多時間準備,梗係打羸老余,唔識打官司的各位看官可能唔覺得有咩唔妥,但打咗廿多年官司的老余就梗知自己被契仔過咗幾棟。事後老余向當時已經takesilk的馬丁大興問罪之師,但換來的只是對方支吾以對。自此老余便與馬丁斷絕來往,究竟係老余戇居定係馬丁條契弟古惑就見仁見智,但佢連自己恩人兼契爺都陰,認真好人有限。所以每次見到李柱銘o係電視義正辭嚴咁大放厥詞,我真係連隔夜飯都嘔埋出嚟。

每逢講起李彥和解放後的生活,老余都感慨百千,係老余本書,李彥和係咁形容﹕

From the first time we met , Lt-Gen Lee had struck me as a true leader of men. In the course of time, I learnt to admire and appreciate him even more as a man of letters, a loyal friend, a faithful husband, a dedicated parent, and above all a man of virtue and a tireless fighter against corruption. I could not help noting the contrast in lifestyles between him and some of the high-ranking officers in the 7th War Zone.

但講到李柱銘佢就唔想多講。老余係我面前亦有數過李柱銘D「賣國」嘢--或者準確d講,係「出賣人民」嘢。 老余話﹕「人大釋法你(李柱銘)去遊行,咁點解當年英國佬修改國籍法,令到香港土生人無咗居英權咁大件事,你又唔去遊行話法治已死。做乜以前香港本地公務員同外籍公務員同工唔同酬你唔去鬧港英政府,依家特區政府做乜你都唔妥,仲成日揾班鬼佬試圖去干預香港事務。」

老余的事蹟我唔多講,睇下其兩本自傳《與法有緣》同《法訟趣聞》就知,不過佢最大貢獻其中一樣就係有份成立港大法學院,令唔少窮家子弟唔使涉洋渡海去英國,都可以學法律,但佢又從來都唔攞呢樣嘢出嚟唱。反之,李柱銘條粉皮事事都愛高調處理,有次係法庭見到佢,趾高氣揚,對眼向上望,當正身邊班人係蟻民,我心諗﹕「唔使咁寸嘅契弟,人地唔知就當你係偶像,我當你係撚樣咋,契弟。」

各位,我數李柱銘,絕對唔係反對民主。第一,我只係認為爭取民主唔係靠班鬼佬,鬼佬亦唔會真心幫中國人爭取民主;第二,我唔相信要支持民主就一定要支持李柱銘同白鴿黨,即係等於憎共產黨唔等於唔愛國,千祈唔好偷換概念。雖然未必有好多普通市民聽過佢d衰野,但點解咁多香港人都唔鍾意馬丁李呢?理由可能係大家都「直覺」到佢根本唔係咩正人君子囉。